j9:风险曝光台 南昌安义县:最高罚款177万!发布3起典型行政法律处分事例
来源:j9 发布时间:2025-06-14 14:42:01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议计划布置,江西省安委会决议在6月份“安全出产月”活动期间,安排而且展开“查找。
来源:j9 发布时间:2025-06-14 14:42:01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议计划布置,江西省安委会决议在6月份“安全出产月”活动期间,安排而且展开“查找。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议计划布置,江西省安委会决议在6月份“安全出产月”活动期间,安排而且展开“查找身边安全风险风险”举动。举动充沛的发挥“明查暗访+媒体曝光”作业机制效果,开设“风险曝光台”专栏,聚集要点职业范畴和社会热门难点问题,会集曝光一批严重事故风险和典型问题,着力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2025年4月8日,中心安全出产查核巡查组第七组对江西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暗访查看时发现企业存在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安义县应急办理局依法核对:1.201储罐区消防路途设置围栏且上锁,影响消防车辆通行;2.约50吨的硫磺违规寄存在丁类库房,库房不符合易制爆风险化学品贮存场所有关要求;3.硫磺专用库房收发记载显现存在过量贮存现象(归于严重风险)。
决议给予该公司处合计人民币177000元(拾柒万柒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首要负责人黄某某处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安全办理人员王某某处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库房办理人员陈某某处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201罐区车间负责人宾某某处人民币9000元(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201罐区其他负责人赵某某处人民币9000元(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已结案。
1.硫磺专用库房收发记载显现存在过量贮存现象(严重风险)违背了《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八十条榜首款,《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榜首百二十项A类处分;
2.201储罐区消防路途设置围栏且上锁,影响消防车辆通行。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榜首百零五条第二款,《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第五十三项B类处分;
3.约50吨的硫磺违规寄存在丁类库房,库房不符合易制爆风险化学品存储场所有关要求。违背了《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榜首款的规则,根据《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六项和《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办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五项,《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榜首百五十二项A类处分。
2025年4月8日,中心安全出产查核巡查组第七组对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暗访查看时发现企业存在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安义县应急办理局依法核对:
1.依照《硅基材料及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规划专篇》该项目归于技能改变,该改变应进行小试、中试方可工业化出产,供给的中试陈述短少中试设备所在位置、首要设备、规划及规划出产能力等要害内容,新建项目未经专家论证,工业化出产设备已建成;2.207甲类库房入口处未粘贴风险奉告卡,奉告安全风险和应急办法;3.108车间产品周转区堆积很多质料、产品及不明物料,未进行风险辨识,存在安全风险风险;4.该企业新建项目《硅基材料及高分子材料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规划专篇(2025年1月)中醇水溶丙烯酸树脂、水性丙烯酸胶等工艺判定为聚合风险工艺,操作人员未按要求获得聚合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5.207甲类库房规划只寄存 2,2-偶氮二异丁腈的冷库中寄存了二苯基甲烷-4,4-二异氰酸酯(MDI);6.甲类库房中六甲基二硅氮烷过量寄存,规划寄存1吨,实践存储1.7吨(4月8日晚上就移除了超种类的(MDI)和过量的六甲基二硅氮烷)。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背了《建设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监督办理办法》第十五条,《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则。决议给予该公司处合计人民币83000元(捌万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首要负责人周某某处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安全总监余某某处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给予该公司仓管部副部长凌某某处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已结案。
1.《建设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监督办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第三十六项A档的规则。2.《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第八十条榜首款和《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榜首百二十项A档。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四条榜首项和《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榜首项A档。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六条和《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第二项A档的规则。
2025年5月4日,江西省应急办理厅危化组在对江西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暗访查看时发现企业存在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安义县应急办理局依法核对:企业现场实践存在液氧、液氮充装,未进行安全设备规划,在液氧、液氮储罐旁直接进行液氧、液氮充装作业,未进行安全点评。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背了《建设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监督办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则,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监督办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应急办理行政处分裁量权基准》第三十六项A 类的规则,决议给予该企业处人民币14000元(壹万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分,已结案。